| | 文章目录:返回首页--劳资政策--一年期劳动合同为何受企业青睐?
一年期劳动合同为何受企业青睐? 一年一度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又要到了,我们在祝福劳动者的同时,更关心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保护。稳定的就业关系,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刚刚结束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民征求意见显示,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成为热议的焦点,这也是影响稳定就业关系建立的根本。 2005年,上海市总工会曾对189家企业的劳动合同情况抽样调查显示,60%的职工签订的是1年期的劳动合同,在一些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的职工占总数高达85%左右。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根据各自的需求来决定的。短期合同适应的是用人单位的短期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短期就业需求。但目前却出现这种一种现象:一些用人单位将短期劳动合同运用于长期用工的需求。 劳动合同短期化的产生固然有就业形势严峻、劳动力总体上供大于求,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接受短期劳动合同等原因,但是,现行法律规定也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如:用人单位使用同一个劳动者,假设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雇职工时,既要在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方面受到法律规定的制约,又要支付补偿金,解除合同难,既繁琐,成本又高,而反复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就解雇职工,没有任何法律限制,成本低。 劳动合同短期化,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稳定都存在着潜在的危害。对劳动者而言,由于工作周期短,稳定性差,难免不会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不会把自己的前途和企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对用人单位而言,由于企业管理的短期行为,从而不愿投资为职工制定长远的培训计划;对社会而言,合同短期化造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缺乏信任,劳动关系不稳定,而劳动关系又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地区,社会关系也很难稳定。 职业稳定权是劳动权的重要方面,保障劳动者稳定就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仅在《劳动合同法》中简单地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劳动关系达到多少年必须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用工的要求各不相同。能不能换个思路?如限制短期合同的时间或次数,同时加大解雇成本。通过加大解雇成本来适当限制劳动合同短期化的趋势,使绝大多数劳动者,特别是年龄大的劳动者不再为短期劳动合同忧心忡忡。 劳动者安居乐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倡导一种稳定就业的社会氛围,是大势所趋。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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